三十余年,三轮土地确权,一家三口始终没能分到一垄田一分地。近日,天台县街头镇街一村水磨头村民梅吉河,正式向街一村村民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请求依法为本人、配偶金卫飞、女儿梅靖虹一家三口分配本村农村承包土地,并要求村委会书面答复解决方案及办理时限。
户籍在本村、义务全履行,三口之家却"无地可耕"
据梅吉河在申请书中陈述,其本人系街一村水磨头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配偶金卫飞、女儿梅靖虹的户籍亦长期登记在街一村,一家三口完整具备本村村民资格。
多年来,该户按时缴纳村内相关费用、参与村内集体事务、服从村集体管理,履行了村民的全部义务。然而自家庭组建、女儿出生至今三十余年里,村集体历次土地确权、分地调整均未给该户分配任何承包耕地、自留地,全家三口长期无地耕种,无法享受农村土地承包带来的基本生活保障。
"不是不想种,是连一垄田都没有。"梅吉河表示,期间他多次向村委会口头反映分地诉求,始终未得到妥善解决,无奈之下才选择以书面形式正式提出。
法律依据明确:机动地、收回地、新增地应优先承包给新增人口
梅吉河的诉求并非没有法律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更为关键的是该法第二十八条: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这意味着,即便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调整承包地,但只要村集体存在上述三类土地,就应当依法用于解决新增人口的承包地问题。
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283号建议的答复中亦明确:对因人口增减产生的人地矛盾,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用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承包方自愿依法交回的土地等,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慎重把握、妥善处理。
三项申请事项,请求书面答复
在正式提交的申请书中,梅吉河提出三项明确诉求:
依法为本人一家三口分配本村农村承包土地;
核查本村集体预留机动地、收回闲置土地、新增土地资源,优先安排其家庭土地;
书面答复其户三十余年无承包地问题的解决方案及办理时限。
梅吉河在申请书中写道:"恳请村委会核实我户村民身份、无地事实,梳理村内现有可分配土地资源,依法落实我一家三口的土地承包分配事宜,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若本村无现有可分配土地,恳请向上级街头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上报备案,统筹协调解决方案。"
二轮延包全面推开背景下,"无地户"诉求亟待回应
值得关注的是,2026年中央层面已正式发布《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的,原则上要在期满后1年内完成延包工作。在这一大背景下,像梅吉河这样三十余年未获承包地的"无地户",其历史遗留问题如何在新一轮延包中统筹解决,正成为基层落实农村土地政策时必须面对的现实课题。
街一村此前已涉及建设用地征收。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2020年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街头镇街一村曾在2019年度计划指标第5批次建设用地征收中获得相应补偿安置。村集体土地资源的历史变迁,也使得"无地户"的权益保障问题更显复杂。
从口头反映到书面申请,期待依法妥善化解
从三十余年前的口头反映,到如今的书面申请,梅吉河一家选择以更正式、更规范的方式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截至发稿前,梅吉河已将其书面申请提交至街一村村民委员会,并抄报街头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的后续处理进展。
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739118882580359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