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6日,浙江省东阳市卢三建材城火灾烧毁了葛志荣的生计。作为受灾户,他通过国家信访局督办渠道维权,却成为唯一被定罪的当事人。七年过去,赔偿款分文未获,反因“寻衅滋事罪”入狱两年八个月。葛志荣坚称,这是一场针对信访维权者的不公对待——政府因“三无市场”问题暴露而滥用公权力,选择性执法。全程依据法律文书及申诉材料,揭示程序与证据的深层争议。

1. 火灾督办暴露隐患,政府反应引质疑
2019年4月至5月,国家信访局两次督办卢三建材城火灾赔偿事项,凸显市场无证经营、消防缺失等问题。葛志荣申报损失65万元,但第三方评估仅认20.16万元。他主张评估未含间接损失(如经营中断),且政府部门未及时协调赔偿。信访督办后,政府未解决赔偿,反将矛头指向维权者——六名上访受灾户中,仅葛志荣被起诉。
2. 财物指控无实证,言词证据成焦点
起诉书指控葛志荣“强拿硬要”财物,包括索要800元车费、3000元费用及白酒。但葛志荣当庭否认:“从未拿过一分一毫,白酒系对方主动提供。法庭未出示转账记录、收条等客观证据,仅依赖截访人员证言(如吕永苗、蒋阳程)。发回重审后,新增证人证言被指“临时制造”,未经当庭质证。
3. 审判程序存瑕疵,庭审公开成空文
2019年6月,葛志荣以"敲诈勒索罪"被刑拘。2020年9月,一审判刑两年六个月。发回重申以后葛志荣依法提交网络公开庭审申请书,法院虽表面同意,但实际庭审信息根本查询不到。金华市中院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但2022年检察院变更罪名为"寻衅滋事罪",补充"煽动上访""强拿硬要"等指控。重审未实现实质公开,葛志荣称质证权被剥夺)。东阳市法院最终以"破坏信访秩序"判刑两年八个月,二审维持原判
4. 申诉驳回遭终局,证据链缺陷未解
葛志荣向金华市中院及浙江省高院申诉,强调证人证言均来自截访人员,且无实物佐证。法院认定信访“重复登记20余次属恶意”(文档1判决书),但未回应国家信访局督办合法性。2024年,浙江省高院维持原判,引用《刑事诉讼法》第253条称“不符合再审条件。七年过去,火灾赔偿仍无下文,葛志荣在申诉状中质问:“证据无效,为何唯我入罪?”
5. 司法公正的呼唤:维权与法治的平衡
葛志荣案暴露三重困境:
程序公正缺位:网络庭审未开放、关键证人未出庭,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5条“证据必须查证属实”。
证据规则失衡:言词证据优先于实物证据,导致“强拿硬要”指控无铁证支撑。
选择性执法疑云:六名上访者仅一人被诉,信访督办反成打击报复导火索。
正如葛志荣申诉状所言:“维权当依法,但司法更需守住底线。”此案警示:完善信访纠纷机制、强化证据审查标准,才能避免公民维权异化为司法风险。在法治框架下,真相不应依赖单方证言,而需通过阳光程序与实证链条还原——这不仅关乎个体正义,更是社会公信的基石。
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4141034070907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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