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装美女行骗
2013年6月,90后胡某注册成立厦门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胡某年纪相仿的黄某、卢某、余某、廖某及谢某相继进入公司,各司其职。
卢某、廖某、谢某从网络上下载美女照片并化名为陈慧兰、彭慧琳,虚构单身离异女子等身份信息,通过QQ聊天工具寻找中年男网友进行聊天。在逐渐骗取对方信任后,他们诱骗对方在其提供的虚假交易平台———恒鼎贵金属交易平台和永申贵金属交易平台上,投入资金进行“白银现货交易”,并伺机骗取被害人账户号及密码。随后,公司通过后台操控交易等方式使被害人账户亏损,非法占有被害人钱款。
团伙相继落网
黄某担任公司网络部主管,负责对业务员进行培训及分配QQ号、开设交易账户及管理公司日常经营。余某担任公司行政和人事主管,负责购买诈骗用QQ号、考勤、设备维护等,2014年3月后开始负责开设交易账户。 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该团队骗得10多位被害人共计钱款52万多元。2014年3月—2014年5月,团伙成员相继被警方抓获。
网络投资需谨慎
一审判决后,黄某、余某、谢某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认为判刑过重。近日,厦门中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黄某有期徒刑5年11个月,卢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余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谢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均判处相应罚金。
法官提醒,市民进行网络金融投资或接受网络金融服务时,应注意核实公司的名称和网站地址,下载官方提供的交易软件。市民结交网友应小心谨慎,不随意泄露身份证号码、账号、密码等私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