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陈先生反映,两年多前在惠州购房时,曾向银行贷款40万,现每月正常还贷,但却一直没拿到贷款合同。该银行深圳宝中支行表示,目前已应客户要求,以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快递寄送给客户。
市民反映贷款后没拿到合同
据陈先生介绍,2014年初,出于投资考虑曾在惠州某楼盘购买了套房,大小在120平左右,当时购买该楼盘的人不少,是开发商一起给购房的客户办理的贷款,自己贷了40万,还记得当时是一批人在该支行二楼签的合同。
不过,陈先生称,当时在支行二楼签完合同后银行要拿回去盖章,未当场拿到合同,之后也未拿到合同,直至现在。期间还贷等一切正常,目前每月要还两三千,但却一直没有合同,觉得非常不便。贷款合同当事方至少要各执一份,为何陈先生称没有?是何原因?
宝中支行:
已应要求快递合同复印件 会加强管理
该银行深圳宝中支行表示,陈先生2014年1月申请了一笔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的住房按揭贷款,抵押物为大亚湾某小区一房屋,该小区开发商当时提供的阶段性担保责任,据查,此笔贷款的经办客户经理当时放款后通过开发商给过客户借款合同,后经办客户经理调岗后,由支行客户经理郭某(现已离职)处理贷后的服务工作,今年内客户来过行里要求要一份贷款合同,当时客户经理郭某未办妥就已离职,又换客户经理万某跟踪,因此遭到客户投诉。
宝中支行表示,支行行长于16日晚电话联系安抚客户,商量解决办法,今天已应客户要求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客户。综上,由于经办客户经理调、离职原因,造成了与客户沟通信息不对称、维护及服务上不够协调,今后会加强管理,本着服务客户为中心,更好的服务于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