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晚,四川凉山州西昌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发布坠亡事件情况的通报。通报称,坠亡女生杨某某系川兴中学初三学生,征得家属同意,公安机关于4月6日下午依法对死者进行尸检,其损伤特征与高坠损伤特征相符,经对死者心血抽取检验,死者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2.59mg/100ml。
以下为通报全文:
2017年4月4日晚9点38分左右,西昌市川兴中学发生一起女学生坠亡事件。
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教育等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及善后处置等工作。4月6日凌晨1点48分,西昌政务微博“西昌公安”及“微西昌”通报了初查情况。
通报称,目前已查明:坠亡女生杨某某系川兴中学初三学生,汉族,西昌市马道镇人,父母均在外地务工。
4月4日下午5时许,杨某某外出购买两瓶二锅头白酒(二两装)回教室与同学蔡某共同饮用,当晚,川兴中学举办学校艺术节文艺汇演,期间两人再次在操场饮酒,酒后回到教室,同学王某陪同杨某某前往六楼上厕所,王某在卫生间门口等候,随后杨某某发生坠楼。经公安机关现场勘验,该生坠落的六楼卫生间及窗台均未发现打斗痕迹及血迹等物证和痕迹。征得家属同意,公安机关于4月6日下午依法对死者进行尸检,其损伤特征与高坠损伤特征相符,经对死者心血抽取检验,死者血液内酒精含量为72.59mg/100ml。
目前,相关乡镇、市教育局工作组正积极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及师生心理疏导工作,学校教学秩序正常。事件进展情况将适时予以公布。